第A03版:今日动向

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掉电”速度有些快

2025年01月05日

  经赵县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更换了电瓶

  

  本报讯(记者 李惺)近日,赵县徐先生遇到烦心事,他在某商家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但不久就发现电池“掉电”快,他同商家反映,要求更换原厂电瓶,商家不同意,徐先生随后把问题反馈到赵县市场监管局。最后经赵县市场监管局调解,商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为徐先生更换了电瓶。

  据了解,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了解,徐先生2024年7月份在赵县某村金箭电动车销售处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使用期间电池“掉电”快,认为是电池质量问题,要求更换原厂电瓶。商家查看电瓶后,认为是因徐先生充电时间过长导致,表示为其更换非原厂电瓶,徐先生不满,商家多次与徐先生沟通,最后经赵县市场监管局调解,商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为徐先生更换了非原厂电瓶,徐先生表示同意。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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