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新生活·楼市快报

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2026年04月16日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是否可以个人名义灵活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信用状况良好,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方式就业的各类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自愿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新经办人的身份证,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信息变更表》,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

  ●使用手机公积金App办理提取业务时,系统提示“未查询到银行信息”该怎么办?

  答: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点击“我的”—“点击个人头像”—“我的银行卡”进行解绑后再绑定,重新办理业务即可。

  ●租房提取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高新区及职工缴存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进行业务办理。

  ●房本是子女的名字,父母可以取自己的公积金吗?

  答:可以。2025年4月1日以后新购住房(含二手房交易)的购房人,除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其父母、子女在自愿基础上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合计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

  ●办理商转公业务,是否需要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答:中心受理机构对于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存疑的,可要求其提供劳务合同、代缴资料、工资流水、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佐证。

  ●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办理流程:申请贷款→公积金中心审核→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正常还款。

  ●办理“商转公”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办理?

  答:目前,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包括“商转公”,均需夫妻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所需复印件到场办理。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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