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新生活·楼市快报

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2026年03月05日

  在石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石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贷(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一)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二)申请人为原商贷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三)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四)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五)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3年;2025年10月1日起,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两年的“商转公”业务;(六)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预约“商转公”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吗?

  在线预约“商转公”成功后,(不动产在市内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的)需主贷人和配偶按预约的时间前往个贷中心(地址:新石北路360-1号二楼)提交申请资料进行办理,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承诺授权书等资料需本人现场签字确认,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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