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文静
案例回顾:2025年2月,李某报案称在乡村路上驾驶车辆时不小心掉到了河沟。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时发现案件性质存疑,经过调查发现,事发时车辆并非李某所驾驶,而是车主本人曾某驾驶且为酒驾。掌握了相关证据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约谈李某及曾某,并向其阐明保险欺诈的后果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曾某承认酒后换驾,主动放弃索赔并销案,自行承担了本次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关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免除也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此外,“出险换驾”的行为不仅会导致保险公司拒赔,还可能涉及保险诈骗罪。
投保提示:保险界人士提醒,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充分告知事实情况,包括驾驶人员和出险经过,提供真实理赔资料,避免因隐瞒事实而影响自身权益。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找人“换驾”,要不实施、不参与、坚决抵制保险诈骗行为。否则,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