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看天下·热评

别让知识付费 成为消费陷阱

2024年11月12日

  □杨玉龙

  

  北京日报近期接到大量市民来电,反映网上卖课的套路层出不穷,消费者频频踩坑:商家拿诱人字眼当噱头,让用户一次次为高价课买单;免费课干货满满,付费课疯狂“注水”;卖课时吹得天花乱坠,退费却困难重重……知识付费怎么成了消费陷阱?记者展开调查。(11月10日《北京日报》)

  近年来,知识付费成为人们闲暇之余最热衷的学习方式之一。AI创作、视频剪辑、内容运营……五花八门的网络课程,只要花钱就能买到。然而,正如前述,网上卖课套路多。具体来看,有的通过直播吸引用户,再在直播间卖课;有的推出免费课,再一步步推销付费课;有的打出吸睛宣传广告,再发布卖课链接……让消费者难以防范。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往往会面临维权难。以“网课退费”为关键词搜索,会出现大量教大家如何维权的“经验帖”和无法退费、投诉无门的“求助帖”。还有不少受访者反映遇到这种维权问题,不知该向谁投诉。线上课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更大的自由度,机构注册地、平台所在地和用户所在地往往不一致。消费者维权受阻一定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亟待加强市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当常态化发力。例如,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牵头完善监管政策,针对实际情况出台相应规范,为网上卖课提供行为规范,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并通过相关公众平台公布处理结果,起到警示作用。

  同时,应强化网络平台的责任。消费者网上买课时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缺乏足够的渠道了解课程质量等信息,对此平台不能置身事外。一方面,网络平台当强化审核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畅通售后监管,倒逼售课方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当开通消费者售后渠道,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当依法诚信经营。售课方以低价或噱头卖出的课程如果不符合宣传内容、不能保证其质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家在合同中作出不能退费的约定,这属于霸王条款。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更是对自身发展的不负责任,理当规避。

  此外,消费者当增强防范。在享受知识付费服务时也应提高警惕。如,在购买相关服务时,选择正规的平台,认真阅读相关协议和条款。同时,面对权益被侵害,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向消协及监管部门投诉、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权。而相关部门当针对常见问题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增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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