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事·搜城

生前被欠工程款 家属一样能要回

2024年08月14日

  □本报首席记者 南开宇

  

  有句话叫“人死账销”,面对父亲生前其他公司欠付的工程款,家人该如何合理讨回?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魏大哥调解室”诉前成功调解这起劳务纠纷案,帮助老刘的儿子讨回了父亲生前被欠付的18万元工程款,儿子小刘送锦旗表达谢意,直言:“感谢调解,这事终于有了解决方案,也算对父亲有了交代。”

  记者从裕华法院获悉,2022年6月,老刘与山西某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承包的工程完工对账后,山西某建集团有限公司仅支付给老刘部分工程款,剩余18万元工程款一直拖欠未付。2023年12月,老刘因病去世,但他却留下了部分债务,面临债主上门讨债的窘迫局面。老刘的儿子小刘多次与山西某建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催要拖欠的工程款,但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支付。无奈,小刘以继承人身份将山西某建集团有限公司诉至裕华法院。

  法院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争议不大。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被委派分流至“魏大哥调解室”先行进行诉前调解。

  收到委派的该案,调解员魏胜军联系到原告小刘,详细询问了纠纷形成的原因和经过。小刘伤心地说:“被告负责人在得知我父亲去世后,便故意不接电话,我多次上门讨要无果,实在没办法了才提起的诉讼。”魏胜军对老刘的不幸离世深表同情,他也深知这笔工程款对小刘一家人的重要意义。

  掌握情况后,魏胜军第一时间与被告负责人了解情况,被告负责人声称:“有些账目不准确,需要重新对账!”

  魏胜军积极引导被告负责人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原告的悲伤心情,多次做被告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角度,魏胜军向被告负责人释明:工程款早应该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老刘,而老刘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小刘有权向其主张欠款,告知其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从情理角度,小刘一家本就因老刘去世而悲伤,多年无法拿回老刘生前的工程款,更让其一家人在情感上无法接受,逐渐演变成了一家人的心结,现在面临其他债权人的催债,这让小刘一家的生活“雪上加霜”。

  被告负责人听后有所触动,表示会尽快与公司财务和项目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在魏胜军督促下,被告表示,经核实,确实仍拖欠老刘18万元工程款未支付,按理说应尽快支付,但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能否与小刘商量免除违约金,工程款分期支付。

  看到被告有了调解诚意,魏胜军与小刘再次沟通。在魏胜军耐心劝导和积极引导下,小刘同意不再追偿违约金,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分三期全部还清。案件的圆满调解,不仅改善了小刘一家的生活状况,同时也给予了小刘及家人心理慰藉。

  问题得以解决,近日,小刘特意给调解室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他的谢意。“感谢法院和调解人,这事现在终于有了解决方案,我也算对父亲有了交代!”小刘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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