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王某购买车险,一个月后,王某到某保险公司柜面告知自己名下车辆已变卖,要求退保。工作人员根据王某提供的退保材料,为其办理了商业险退保,并向王某解释,交强险不符合相关退保规定,故只能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据保险界专业人士介绍,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符合交强险退保情形的,在办理交强险退保时,需要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退保材料。
本案中,因王某的交强险退保要求不符合交强险可退保的三种情形之一,故无法退保。
(河北省保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