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家庄日报记者 王静)为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根据《河北省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经县级逐级申报、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公示等程序,石家庄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共计19个。
古县8个:元氏县、赵县、井陉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深泽县、栾城区。古镇1个:赞皇县许亭镇。古村落5个:栾城区栾城镇大裴村,栾城区冶河镇苏邱,赞皇县南清河乡回车、嘉应寺,元氏县殷村镇故城。著名自然地理实体2个:嶂石岩、封龙山。红色地名2个:平山县西柏坡镇西柏坡村、栾城区西营乡赵家庄。近现代重要地名1个:平山县宅北乡南滚龙沟村。
根据《河北省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列入地名文化遗产的地名为重点保护对象,一般不得更名;确需更名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预先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更名,及时上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变更和备案。
地名是历史的“活化石”,具有重要的治理功能和鲜明的文化特征。对具有历史价值、文化内涵丰富的老地名予以保护,是传承优秀地名文化、赓续历史文脉,进而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我市地名文化是在其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中积淀形成的,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均为沿用时间较长、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此次公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到地名文化宣传保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