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看天下·热评

莫让失信行为 损害药品集采的好规矩

2023年11月22日

  □罗志华

  

  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发布了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26家医药企业情况,其中23家医药企业评级为“严重”,3家医药企业评级为“特别严重”。根据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被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11月21日 新华社)

  这次是国家医保局2020年11月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之后,发布的第7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与前6期相比,这次失信药企多达26家(以前最多是第5期共11家,其中“严重”失信10家,“特别严重”失信1家),招采中标药企失信行为或呈现出快速增加趋势。

  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出台之前,药品购销领域的乱象比较普遍,其中最典型的表现是,商业贿赂成为药企打通销路和扩大销量的重要手段。此外,药企以低价抢标、中标后随意减少供应甚至断供等投机式做法也十分常见,部分药企毫无信用可言,但由于做法普遍,反倒鲜有药企因此受到惩戒,以至于药品“中标死”、大量廉价好药消失等现象司空见惯。

  药品集采不仅可以通过“灵魂砍价”等方式挤干药价水份,而且行业重新洗牌,规矩重新建立,也是治理药品购销乱象的一次良机。然而,当前药企失信行为增多也让人倍感担心,假如旧疾重犯,导致一些药企纷纷效仿,药品集采模式就会面临规矩被破坏的风险。

  因此,对于此类失信行为,决不能姑且迁就。尤其是,当前随着相关医改的深入,医疗反腐力度持续加强,医药商业贿赂已明显减少,现阶段出现的医药商业贿赂行为,不仅毒害药品集采,而且还破坏医疗反腐的大好形势,因此对于带金销售等行为,更要通过征信惩戒等方式,给予迎头痛击,让失信者在医药购买领域处处受限。

  还要看到,带量采购当中是“量”,应该属于双向承诺。一方面,要通过纳入医保目录等方式,确保药品的基本销量,让药企能够通过薄利多销获利,从而换取药品大幅降价;另一方面,药企也应确保中标药品以中标价格足量供应,任何违反合同约定减量供应甚至断供等行为,理应作为严重的失信行为加以惩戒,过去常见的选择性供应、随意供应、临时以成本增加要求加价等取巧式做法应该被杜绝。

  药品集采让过去的很多高价药变得极易获得,药价真正降了下来,因此对于这种购销模式面临的风险,监管部门和老百姓都不会容忍。问题在萌芽时,治理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对于药品集采过程中的失信与违规行为,理应冒头就打,如此才能避免出现新的潜规则,维护好药品集采模式的严肃性和光明前景,让民众持续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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