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1日
第A10版:城事·微言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2年11月01日

  石家庄奥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雨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石劳人裁字(2022)372号)已审结,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2081.3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如不服上述裁决内容,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2-11-01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104428.html 1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