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张记饭店:
本委受理的封世冀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石劳人裁字(2022)482号)已审结,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0年11月工资4000元、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6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如不服上述裁决内容,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