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一位顾客连续3天都点同一种外卖餐食,每次都给出差评,理由是菜没有放盐、饭菜内有异物等。被投诉的北京某餐饮门店的老板表示疑惑:店内用餐的消费者极少反映吃出异物等情况,外卖用的食材、操作过程与店内一致,为何屡屡出现问题?他怀疑被“恶意投诉”,遂反馈给了外卖平台。近日,在各方协商下,顾客撤销了投诉。而类似的外卖平台一些商家被消费者“碰瓷”,“恶意投诉”的情况并不鲜见。(8月4日工人日报)
铁丝、牙签、蟑螂、老鼠屎……一些人“恶意投诉”吃出的外卖异物可谓是五花八门,屡见不鲜。一般来说,如果消费者在外卖中加入了异物,然后拍照说是商家所为,很难辨别真假。毕竟商品脱离了商家视野,在商家无法提供抗辩证据的情况下,往往多以免单、赔钱来消除投诉,息事宁人。这种无奈也助长了“恶意碰瓷”者的胃口,例如,河南一女用户共发生过177次索赔投诉,每次都索赔了50元~100元不等的赔偿款;去年武汉一男子在6个月内向平台恶意索赔115笔订单,骗赔总金额近2万元。碰瓷者缺失良心,贪得无厌,令人瞠目。
一笔外卖生意通常金额不大,但外卖企业、平台、快递员都提供了辛勤劳动和服务,而“恶意投诉碰瓷”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这种行为首先涉嫌诈骗;其次,要求商家赔偿甚至威胁商家,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属于违法悖理之行为,令人不齿。
毋庸置疑,外卖投诉机制是基于市场公平立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良性措施,但一些人看到恶意投诉可以异化成非法牟利的“工具”时,便利令智昏,寻衅“碰瓷”,敲诈勒索,利用外卖行业的投诉体系赚大钱,弄虚作假、“恶意投诉”成为伤害整个商业生态环境的“利器”, 不仅伤害了商家正当权益,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也严重破坏了商业诚信和社会环境。
事实上,有些“恶意投诉”的消费者已受到法律制裁。上述案例中,武汉的“恶意碰瓷”者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无疑给类似别有用心者敲响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恶意碰瓷”者必将为其欺诈行为付出严重代价。
外卖行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型支柱,重拳惩治外卖“恶意碰瓷”势在必行。监管部门要出重拳,强化行业立法,完善法规建设,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法则,加大违法成本和处罚力度,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外卖行业健康发展护航。外卖平台应进一步改进相应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投诉奖惩机制、畅通申诉渠道,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商家的合法权益。商家遇到可疑投诉,不要一味赔偿息事宁人,而要保存证据,依法维权,紧密配合,多管齐下,共同打击外卖“恶意碰瓷” 违法违规行为,令其得不偿失,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