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冬)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是带动乡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平衡态势更为明显,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乡村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意见提出,将乡村民宿发展纳入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尊重历史文化风貌,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资源突出乡村民宿特色,将农耕文化、传统工艺、民俗礼仪、风土人情等融入乡村民宿产品建设。找准乡村民宿发展定位,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打造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体系。以乡村民宿开发为纽带,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综合业态,打造乡村旅游综合体,有效发挥带动效应。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相关标准,培育一批乡村等级旅游民宿。
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在规划布局、质量标准、建筑风格等方面加强指导。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经营。发挥乡村民宿就业渠道多、方式灵活等优势,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经营服务,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增收致富。
将乡村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内容范围,鼓励各地将有条件的乡村民宿纳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支持乡村民宿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争取电商平台在宣传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扶持。根据节庆、假期分布情况特点,在旅游高峰期加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乡村民宿位置分布、入住率、停车场、交通路线等信息,合理引导游客,缓解拥挤压力。加强对乡村民宿的消费引导,倡导健康消费、理性消费,不片面追求奢侈高价。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指出,优化证照办理,鼓励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领域的产品许可事项之外的,通过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多证合一、以备案代替发证、告知承诺制、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证照办理流程,为乡村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加大人才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外出务工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回乡进行乡村民宿创业,为乡村民宿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