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建议当地民政局将丁某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据了解,丁某此前先后与4名女性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4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最长7天,最短只有2天。丁某自述是将结婚登记作为帮助女方取得购房资格的方式,并以此牟利,目前其已“帮助”4名女性获得购房资格。(5月18日《法治日报》)
巧借婚姻取得购房资质,并非头次听说,之所以闹剧重演,一方面说明政策制定者百密一疏,给投机者留下不该有的漏洞,使其有机可乘。另一方面,对投机者的打击力度还稍嫌不够,仅仅列入婚姻失信名单,如同隔靴搔痒,不足以震慑之。故此,只有在法制层面筑牢篱笆,让投机取巧者得不偿失,或可使这种奇葩闹剧不再上演。
有道是:人间百态称新奇,黄牛闪婚又闪离。赚钱已然无底线,法律岂能当儿戏。另有诗为证:一婚二婚三四婚,为捞钱财计谋深。婚姻不能当儿戏,失信“上榜”伤自身。
文/刘文存 诗/鹿台、短笛 题/马啸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