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扫码1元抽手机”“免费抽1箱方便面”“免费抽3双保暖袜”……近日,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所收快递盒上贴有类似二维码小广告,但扫描进入后发现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支付邮费、拉人砍价等才能领取“免费”商品。这些二维码小广告就像“牛皮癣”一样,跟着快递盒不断流动。(5月19日《工人日报》)
当下的广告宣传真可谓挖空心思、无孔不入,就连消费者网上购物收到快递包装盒上都贴有类似于二维码的“小广告”。将这些“小广告”斥之为令人生厌的“牛皮癣”,不仅缘于其又多又滥地无处不在,更在于其诱人入套的虚假宣传。依法清除这些骗人广告契合广大民众诉求,而揪出幕后始作俑者则为当务之要。
针对“快递单上印广告”的创意,有专家曾表示“没有问题”,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只要广告内容不违法就行。但可惜的是,此类二维码小广告不仅“扰民”,更是骗人没商量。据一些“过来人”介绍,所谓“扫码送话费”,操作后非但领不到话费反而被下载些垃圾App;“扫码领奖品”则需要填写包括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等关键信息,结果奖品没收到反倒泄露了个人隐私,埋下安全隐患。
如今,这些骗人套路已渐趋被识破,就连快递公司派件员都会提醒消费者“不要扫,那是骗人的。”而多位被骗者在与快递公司交涉时被告知:广告不是自己发布的,不需要为此负责。而据一名负责投放快递单广告的业内人士称,他们和电商平台、快递公司都有合作,商家可以直接通过系统把额外添加了广告的快递单打出来。
不过,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国家法律不会让快递盒上骗人“小广告”的始作俑者逍遥法外。我国《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印刷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包裹从发件到收件都由快递公司员工经手,对“牛皮癣”广告很难说毫不知情。一名负责投放快递单广告的业内人员就披露,他们和电商平台、快递公司都有合作,商家可以直接通过系统把额外添加了广告的快递单打出来。这就要求广告相关责任方履行好审查义务,认真查验广告的真实性,以规避不良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矫正贪占便宜心理,对“免费抽”之类的广告不要轻易扫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