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惺 记者 杨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消费环境,畅通消费维权,守护消费安全,化解消费纠纷等。
2298家大中型商超实现无理由退货
河北省规范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与当地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实现行业创建与地域创建、放心消费与经济发展双促进,共创建省、市、县三级示范单位1.9万家。
制定《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引导省内广大实体店有力有序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2298家大中型商超实现无理由退货,退货金额4.5亿元。
全省强化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累计巡查企业44万家(次),查办案件551件。开展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检查,严查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府明令取消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违法行为,检查单位884家,退还1255万元。
强化广告监管,突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教育培训、农药、护苗助老等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涉嫌违法线索1790条次。
规范网络交易环境,组织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等省内外电商平台召开“6·18”网络交易监管行政指导会议,督促平台依法合规经营;组织掌尚北国、中追码购等20余家省内外直播电商平台,召开“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直播电商合规经营培训会,切实维护消费公平。
去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4237件
河北省加强12315五级联动效能评价体系建设,落实热线座席24小时畅通;畅通网络投诉渠道,开通手机端“河北市场监管微信号12315通道”“全国12315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全国12315App”等便捷渠道,不断提升投诉举报便利化和处置效能。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6万余件,办结率98.9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9亿元。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作用,加大消费纠纷调处力度,全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4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0余万元。
河北省规范消费维权服务,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建成消费维权服务站2889个,16家重点企业和13家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者投诉联络站,涵盖会员企业8000余家。发布“消费维权冀事通”,对12315投诉举报等数据持续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防风险等方面的消费警示提示。
查办案件6.79万件罚没款5.64亿元
河北省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行动,严查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行为,全省共完成监督抽检食品抽样36.8万批次,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综合满意度由2013年的58.48上升到2021年的83.18。
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充装站等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杜绝了重大事故发生。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巴克球、水弹枪、假水、盲盒等网红产品,开展“护苗助老”专项行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聚焦房地产行业、汽车4S店销售企业、电信行业、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收集合同文本5314份,点评合同格式条款285条。组织开展粮食领域、教育培训机构、楼宇宽带等垄断专项整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以“保民生、保安全”为主线,聚焦电线电缆、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12类违法行为,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查办案件6.79万件,罚没款5.64亿元。
315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惺)3月15日上午,长安区桃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北国益庄广场开展了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所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立消费维权宣传点、现场投诉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