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兵)从自己的信用卡中套现,随后将钱转借给他人,这种借贷形式可取吗?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
今年20多岁的刘梦(化名)是石家庄某公司的一名职员,2021年的一天,公司股东李毅(化名)找到刘梦,以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她借给自己一笔钱。听到刘梦说自己手中并没有那么多钱,李毅便支招儿让刘梦从其个人的信用卡里套现。
碍于情面,刘梦多次使用自己的信用卡刷POS机套现,随后将所得款项分多次向李毅转账,先后共计12.8万余元。时间一天天过去,李毅在还过2万余元后,就无力偿还了。刘梦多次催要无果后,只好将李毅诉至法院,要求李毅返还借款10万余元。
桥西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梦和李毅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李毅尚欠刘梦借款金额10万余元。因借款来源系刘梦用自己的信用卡套现所得,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因此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应为无效,李毅应当将所借款项返还。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毅偿还刘梦借款10万余元。
法官说法:通过信用卡套现转贷的民间借贷行为,不仅违背了持卡人与银行约定的信用卡资金使用用途,也使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难以保障,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情节轻微的需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严重的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信用卡持卡人一定要合法合规使用信用卡,切莫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