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
第A04版:今日重点

石市发布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特别要求

2021年11月20日

  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mg/m3(标准状态) 1.0 2.0

  本报讯(记者 崔虹)日前,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决定对钢铁、水泥、陶瓷、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特别要求,旨在加快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保障。

  《通知》要求,钢铁行业、水泥行业、陶瓷行业厂界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限值,执行150微克/立方米。钢铁行业、有机化工等涉VOCs企业厂界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通知》强调,将排放特别要求纳入涉及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管理,由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变更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按照特别排放要求许可;《通知》中未涉及污染因子,仍按国家和省运管标准执行;所有新、改、扩项目执行排放特别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一类区适用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地、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钢铁行业、有机化工等涉VOCS企业厂界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根据GB 3095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二级: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浓度限值。

  钢铁行业、水泥、陶瓷行业分别执行钢铁企业、水泥企业、陶瓷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

  钢铁、水泥、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

  行业 工序 基准含氧量 排放浓度限制(mg/m3)

  烟尘 SO2 NOX

  钢铁 烧结机头 16% 5 15 35

  球团焙烧 18% 5 15 35

  水泥 熟料窑 10% 5 10 50

  陶瓷 隧道窑 18% 10 20 80

  制表/彭之城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1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0 60 μg/m3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2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3 一氧化碳(CO) 24小时平均 4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10

  4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μg/m3

  1小时平均 160 200

  5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10μm)

  6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2.5μm)

2021-11-20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64666.html 1 石市发布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特别要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