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
第A10版:城事·巷报

暖气不热未交费 想要用热补全款?

石市供热事务中心:室温不达标应按规退费

2021年11月12日

  □本报首席记者 杜慧

  

  由于家中暖气多年不热,供热公司上门测温也不达标,用户就常年不交暖气费。今年小区进行了暖气“串改并”,暖气热起来了,用户想交纳今冬暖气费,却被告知先要全额补交欠费。“供热公司不是该扣除暖气不热的退费吗?”用户不解遂给本报供热热线打来咨询电话。昨日,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总工程师王宏伟答复说,按照规定,暖气不达标要退费,因此用户在补交欠费时先与供热公司协商好退费事宜。

  进展 家中已来暖 感谢晚报

  “气已送室已暖,真情帮助记心间。群众来电解难题,报社传递正能量。热线好效率高,来年还要订晚报!”11月11日,桥西区西建街12号院业主郭先生再次给本报供热热线打来电话,这次他不是反映问题,而是感谢晚报帮忙解难题,他还编了三句顺口溜表达感谢之情。

  11月10日,本报关注了郭先生家今冬申请恢复供热,供热单位却未在供暖前开启供热阀门、导致家中暖气冰凉事宜(详见10日09版报道)。接到用户反映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片区供热管家,对方表示当天下午就会派人上门查看情况。如果用户已缴费,他们会立即开阀门。

  昨日,郭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下午,辖区供热公司就派工作人员上门开启了供热阀门,当晚他家暖气就热了,“你们办事效率就是高,谢谢晚报!”

  无独有偶。家住湘江道39号院3号楼的常女士也打来感谢电话说,经过放水调平衡后,她家厕所和餐厅的暖气也都热了,感谢记者入户采访以及各方给予的帮助。

  事件 暖气不热未交费 想要用热先补全款?

  近一段时间,裕华区清馨园小区住户小李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希望本报供热热线给予关注。小李是小区14号楼1楼的住户,据他介绍,该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暖气是串联的。近几年,他家供热效果一直不好,室温也就十二三度。每到供热季,他都会给辖区供热公司打电话,希望对方能采取有效措施为他家提温。“供热人员每次上门测温都不达标,可就是解决不了问题。不光我一户,我们这栋楼一楼住户家家暖气都不热。”小李至今都保留着供热公司上门的测温凭证。

  由于自家暖气迟迟不热,小李多年来一直未交暖气费。今年,小区进行了暖气“串改并”,他们楼也有两个单元进行了改造,一楼住户家的暖气都热了起来,他想要用热,便向供热公司交了今冬暖气费,然而,供热公司要求他全额补交多年的欠费。“暖气不达标不是该退费吗?补交时不是应该先扣除退费吗?”

  就此事,记者首先联系到了辖区供热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如果有供热公司的上门测温凭证,按照规定,来年是享受退费处理的。不过,退费只针对已交费用户。如果账户本身是欠费的,不可能再退费。今年用户想要用热,就要先把往年欠费缴清,因为欠费是累计的。至于缴清后能否退费,退多少,需要跟片区协商处理。

  11月11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总工程师王宏伟。他表示,按照规定,退费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天的,视为影响范围内的供热不达标,按影响天数向影响范围内所有热用户退费;2.居民住宅有5天内两次室内空气温度检测不达标纪录,即视为5天供热不达标(两次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3天);3.实际检测温度为16℃~17.9℃的,退还供热不达标期间热费的10%;12℃~15.9℃的,退还供热不达标期间热费的50%;12℃以下的,退还供热不达标期间热费的100%。按实际测温的平均温度执行,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针对小李家的情况,他认为,在采暖季用户家庭室温不达标,供热公司应该按照规定退费。因此,小李在补交欠费时要先与供热公司协商好退费具体事宜,以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答疑 公寓何时能来暖

  前两天,新华区华强广场商户来电反映说,自11月1日全市正式供热以来,他们所租的公寓一直没有来暖气,物业公司答复说,公寓11月15日零时才开始供热,她不知是否属实?

  11月11日,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总工程师王宏伟答复记者说,石家庄市11月1日启动正式供热只针对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以签订的供热合同为准。

  互动 供热有问题请拨打96399

  供热问题关乎千家万户。本报开通“供热热线”以来,就读者反映的与供热相关的问题,我们会逐一调查了解,并将相关问题反馈给供热企业和主管部门,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实实在在为广大市民排忧解难。如果您家遇到供热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本报24小时供热热线96399、88629260,我们会竭尽全力为您“嘘寒问暖”,帮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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