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创富·财智

“车辆安全统筹”“汽车服务”不是车险

监管部门提示:警惕以不同名义开展的非法保险业务

2026年05月14日

  □本报记者 刘文静

  

  近期,以“车辆安全统筹”“汽车服务”等为名的非法保险业务乱象持续滋生,不法机构以“低价车险”“理赔快”“审核松”为幌子,通过虚假宣传、仿冒正规险企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办理相关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警惕以“车辆安全统筹”“汽车服务”等为名义开展的非法保险业务。

  仿冒正规险企 车主投保被骗

  2026年1月,车主张先生车险即将到期,他接到自称某知名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对方称公司推出“新春团购车险”,“商业险+交强险”打包价1245元,比市场价低40%,线上极速出单。张先生添加对方微信后,收到一个车险投保链接,页面设计、LOGO与保险公司官方几乎一致,仅收款账户显示为某汽车服务公司。

  张先生打开链接付款后,收到电子“保障单”,公章为该汽车服务公司,业务员解释这是“保险公司合作机构,保单效力相同”。次月,张先生发生剐蹭事故申请理赔,他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经查无此保单,他才发现被骗。经相关部门调查,该汽车服务公司无保险资质,通过仿冒险企名称、伪造保单、低价诱饵,累计诈骗了150余名车主,涉案金额16.99万元。

  该团伙还组建“理赔部”,出险后以“材料不全”“审核延期”等理由拖延理赔,随后失联。多名受骗车主维权时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负责人转移资金后跑路。经监管部门介入,仅追回部分赃款,仍有70余名车主损失未获弥补。

  交通安全统筹不受金融监管

  监管部门介绍,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目的,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任何将“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宣传为保险并向社会公众销售的行为均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交通安全统筹与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存在本质区别,其善后赔付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

  不法分子常用的误导手段有三种。一是仿冒正规险企,刻意模糊属性。销售人员谎称是正规保险公司业务员,或以“保险公司合作方”“官方授权渠道”为幌子,口头宣称售卖“车险”,向消费者承诺保障范围、理赔标准与正规车险一致,收款后却仅出具交通安全统筹单或保障单,刻意回避其并非保险业务的本质,甚至谎称保费会转交正规保险公司。二是低价诱导宣传。不法机构销售人员往往以“保费比正规车险低30%以上”“出险后快速理赔”为噱头,以无门槛、低价格诱导消费者特别是新能源车主、出租车和网约车车主办理。三是出险理赔无保障,维权成本高。不法机构缺乏专业的理赔团队和充足的资金储备,未建立保险行业法定的责任准备金制度,仅计提少量资金用于赔付,车辆出险后往往找各种理由拒赔、少赔或拖延。部分公司甚至为空壳运营,出险后直接失联跑路,消费者需自行承担全部事故损失,即使服务合同约定赔付,也难以实际执行。

  监管提示:选择正规渠道投保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1.认准持牌保险公司,选择正规投保渠道。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选择正规渠道向合法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如保险公司官网、官方App、线下营业网点、正规保险代理人等。对于汽车服务公司、交通运输公司等非保险机构提供的“统筹”“保障”类产品以及通过互联网、陌生电话、短信链接及他人推荐但无任何有效资质证明的保险业务,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付款、不泄露个人信息。

  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仔细审核合同条款。消费者签订投保合同前,应认真核对合同主体、条款内容及收款账户。如看到合同中有“统筹”“保障”“服务”等词汇,收款账户非保险公司官方账户,一定要多加小心。勿将保费高低作为投保唯一标准,需综合比较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赔偿或给付条件等,对于“超低保费”“高额返现”“高额赠品”等明显偏离正常范围的优惠行为,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3.及时查验投保信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检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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