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文静
案例回顾:2024年5月,王女士在人行道行走时被机动车碰撞致左膝关节受伤,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王女士入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很快入院查勘,并向王女士送达”人伤理赔指引“,列明需准备的索赔材料。在医院治疗期间,自称“专业法律顾问”的肖某找到王女士说,按照伤情,王女士最多获赔12万元;但如果委托自己“代理理赔”,至少可以得到20万元保险赔偿金。王女士在肖某的诱导下,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住院期间相关资料等,并向肖某支付了咨询费2000元。双方还签了“代理协议”,约定理赔成功后再支付肖某所获理赔金的30%。 保险公司收到肖某提供的索赔资料后,经调查发现存在故意伪造病历等情况,遂联系上王女士,告知伪造理赔材料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王女士承认错误,在保险公司协助下,报警处理并终止了与肖某的“代理协议”。当月保险公司按王女士的实际伤情赔付了12.8万元。
案例分析:此案中的肖某属于保险界俗称的“人伤黄牛”,即交通事故理赔环节中的非法代理中介。“人伤黄牛”主要通过在医院、交警队周边蹲守,以协助索赔为名诱导伤者委托代理,然后通过伪造各种证明、篡改伤残鉴定报告等手段虚增索赔金额,从中骗取高额保险金或赔偿款差价。“人伤黄牛”的危害很多,首先是窃取个人信息,他们会要求伤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单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其次是通过修改、伪造病历等手段骗取高额赔偿,涉嫌保险诈骗,伤者有可能被认定为保险诈骗共犯等。
消费提示:保险界人士提醒消费者,“人伤黄牛”的目的是通过非法手段从中牟利,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理赔,远离“人伤黄牛”。1.消费者若对理赔金额有异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或者与保险公司面对面协商解决。如因保险合同内容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可以申请当地的调解中心申请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拒绝非法代理理赔,勿信“代理理赔”“高额理赔”虚假承诺。3.个人信息谨慎保管。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