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创富·财智

“内部贷款”“债务减免”……层层套路为骗钱

河北省三部门发布通告:打击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

2025年11月20日

  ■警惕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的违法犯罪活动。

  □本报记者 刘文静

  

  “内部渠道办贷款”“债务减免”“全额退保”……近年来,这些充满诱惑的话语通过短信、社交平台频繁出现在消费者视野中,背后却是一条非法中介精心编织的金融黑灰产链条。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短信、来电、社交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打着“内部渠道办贷款”“债务减免”等幌子,非法从事金融咨询、代理、担保、贷款等业务活动,并形成一条黑灰色产业链,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加重金融消费者经济负担,危害社会安全稳定,提醒金融消费者加强警惕。

  非法中介诈骗手段不断翻新

  保单收益升级,每年可享分红?这个骗局让不少人中招儿。李先生是山西人,2022年,他接到一家“保险中介”的电话,告诉他保险公司现在“升级保单收益”,他手里的保单除了享受保障,还能享受每年的分红。李先生动心了,他带着自己的保单、身份证、银行卡找到这个人办理了“分红补偿”。事后,李先生确实享受到了4个月的“分红”,然后“分红”没有了,他接到了某银行的催款电话,催他偿还保单质押贷款。李先生很是疑惑,投诉到监管部门,经查,他所享受的“分红”只是用自己的保单做质押办出贷款的一小部分,绝大部分贷款已经被不法中介人员卷走。事后,李先生不得不自己偿还剩余贷款2.9万元。

  李先生遭遇的骗局就是不法中介设计的“保单分红”骗局,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售后人员,以“升级保单收益”为名,诱导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申请保单贷款。待贷款资金到账后,中介立即通过POS机将资金划转至自己控制的账户,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分红协议”,承诺按期支付“分红”,支付少量“分红”后,卷款跑路,消费者却需承担贷款债务。

  四种表现形式最为常见

  据监管人士介绍,当前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四种表现形式最常见。

  第一种是非法办理存贷款。不法分子通过假冒身份、虚假宣传、欺诈、诱导违规操作、伪造信贷资料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办理存贷款业务,从中收取或骗取高额手续费。

  第二种是贷款领域的恶意逃债。不法分子通过赠予或低价转让方式来转移资产,利用关联公司转移利润,通过虚假离婚分割财产,或者隐瞒重大资产变动,通过举报金融机构违规等手段故意逃避偿还贷款。

  第三种是贷款(含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贫困证明、失业证明、医疗单据等骗取银行同意延期还款或减免债务,或者恶意投诉银行业金融机构“暴力催收”“侵犯隐私”,迫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协从而逃避还款。

  第四种是非法代理退保。通过欺诈、诱导等手段,以“全额退保”“高额赔付”“维权”等名义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利用虚假投诉、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方式胁迫保险公司退保或支付理赔金。

  规范开展金融活动 仔细办理银保业务

  此次发布的《通告》指出。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展银行保险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不得诱导消费者办理银行保险业务,扰乱银行保险市场秩序。严禁通过各种渠道推送发布银行保险相关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银行保险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金融消费者应警惕陌生来电、短信、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信息,识别只谈诱人收益、隐瞒不利条件的套路陷阱,保护个人信息、征信和财产安全。与银行保险机构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通过银行保险机构客服热线、官网、营业网点等官方渠道协商解决,也可向银行保险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金融消费者如发现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活动线索,可依法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发现非法中介实施威胁恐吓、敲诈勒索、泄露个人信息、截留资金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线索。

2025-11-20 河北省三部门发布通告:打击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225810.html 1 “内部贷款”“债务减免”……层层套路为骗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