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10月28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在《人民日报》刊发《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命名石家庄市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石家庄市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引领下,全市经济保持稳快增长,城市面貌实现加速蝶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人才引进等多项指标跻身全国第一方阵,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营商环境创新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石家庄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考量,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创新建立并组织“市民·市长恳谈会”,倾听市民、企业心声。组织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接听12345政务热线并开展定期应答会,接受群众监督并检验政府建设成果。成立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完善法律顾问专家人才库,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市县乡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1375名,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突出做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和城乡管理领域立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滹沱河保护、停车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严格审核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2021年以来审核把关221件,以法治力量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
同时,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推进政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部审批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138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审批效率跻身全国第一方阵。深化AI智能审批改革,企业设立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20个高频事项审批结果立等可取、秒批秒办。建设智慧税务服务网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小额无感退税。构建信用信息网络体系和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掌上石家庄·石i民”持续扩展个人诚信积分应用场景,在全国36个省会和副省级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石家庄市信用综合指数得分长期位于前列,被确定为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层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市领导+牵头部门+配合单位”的“1+1+N”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机制。
并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让群众和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在全国首创经营主体唯一身份码“石家庄市监管码”,赋码全市130万经营主体,连锁超市、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等区域的总体赋码率、亮码率达100%。“信用赋能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质效”获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石家庄市始终牢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准。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和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被确定为优秀创新经验,石家庄市被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