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事·搜城

78岁老人家里养“花”结果却触犯了刑法

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传递法律刚性及司法温度

2025年08月20日

  ■检察官在村委会举行听证会并向村民普法。(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本报首席记者 刘琛敏

  

  “真没想到,种几棵‘花’也会犯法……我认罪认罚,感谢检察院给我改过的机会!”近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某村村委会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78岁的张大爷(化名)懊悔地低下了头。他口中的“花”,正是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开到了村委会,对张大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依法决定不起诉,并同步开展了一场生动的禁毒普法课。

  一犯再犯 种“花”触犯刑法

  张大爷平日酷爱养花,庭院里绿意盎然。然而,这份爱好却因对法律的模糊认识给他带来了大麻烦。2022年5月,他曾因非法种植罂粟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令人遗憾的是,2025年5月,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再次在张大爷家中发现了已成株的罂粟。“我就是觉得这花开得很漂亮,真没想做其他违法的事情。”提及种植初衷,张大爷对办案民警说。

  办案民警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上门听证 情法交融显温度

  当案件移送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情。鉴于张大爷已75岁,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如何让这一决定既体现法律的刚性,又传递司法的温度?如何让本案成为一堂生动的乡村法治课?鹿泉区检察院决定创新履职方式——将公开听证会、不起诉公开宣告会搬到张大爷所在的村委会举行。

  公开宣告 以案释法强警示

  8月14日下午,在村委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办案民警及村民代表参加或旁听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依据。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之后,经检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张大爷不起诉,并作公开宣告。

  “不起诉不等于无错。”检察官在宣告决定后,随即转身面对在场村民,结合本案开始了深入浅出的普法宣讲,“罂粟是提炼海洛因的主要原料,私自种植,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违法行为。像张大爷这样,被处罚过再种,就触犯了刑法……”检察官不仅详细讲解了毒品原植物的种类、非法种植的巨大社会危害、相关立案标准和量刑规定,还针对农村地区易出现的认识误区进行了重点剖析。检察官现场发放禁毒宣传页200余份,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一一耐心解答。

  办理一案 教育一片

  这场开在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会与公开宣告,取得预期效果。“以前,真不知道种这个花后果会这么严重。检察院这样办案,既教育了张大爷,也给我们全村敲了警钟。”旁听的村民王先生感慨道。不少村民说,他们要将学到的禁毒知识带回家、传给邻里,共同抵制毒品,守护无毒乡村。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称,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此次的“上门听证+公开宣告”,是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生动实践,更是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办案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有效举措。通过将司法活动延伸至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不仅依法妥善处理了涉老年人轻微刑事案件,传递了司法人文关怀,更以身边案件警示身边人,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识毒、防毒、拒毒能力,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为建设平安乡村贡献检察力量。

  非法种植罂粟情节严重可判刑

  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2025-08-20 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传递法律刚性及司法温度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215931.html 1 78岁老人家里养“花”结果却触犯了刑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