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文静
“最后x天!7%收益时代落幕倒计时”“香港保险7%时代末班车,能上车的抓紧上车!”近来,网络上关于香港保险的各种宣传广告多起来,线下,也有一些不法中介向消费者悄悄兜售“收益高的香港保险”,部分内地访客“打飞的”赴港投保。但是,看得见的“高收益”背后是看不见的风险,日前,河北金融监管局特意发布关于购买境外保险的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谨慎购买境外保险。
案例——
赴港投保重疾险 理赔纠纷维权难
2020年,李先生专门赴港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重疾险。2022年,李先生确诊癌症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李先生不服,他认为保险合同成立已经超过两年,按照行业惯例,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他想通过诉讼渠道维权。但是,香港保险纠纷需在香港法院提起诉讼,而且,跨境证据收集困难,律师费用高昂,预估诉讼费超过50万港元,在高昂的成本面前,李先生被迫放弃维权。
据介绍,香港保险适用香港法律,不可抗辩条款(2年后不得解除合同)在内地受法律保护,但在香港很可能无效。而且香港律师的费用也远远高过内地,讼诉成本很高。
2021年,王先生购买了香港某保险公司的美元分红型寿险,年缴保费5万美元,当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是6.4。2023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达到7.2,王先生实际缴费成本增加了20%以上。2024年,他因急需资金选择退保,发现保险的现金价值仅为已缴保费的35%,损失超过10万美元。
据介绍,外币结算的保单受汇率波动影响,缴费及收益均需承担汇兑损失。同时,很多香港长期保单前2年的现金价值为零,如果早期退保,损失非常大。
提醒——
境外保单不受境内法律保护
河北金融监管局在关于购买境外保险的风险提示中表示,近期,境外保险产品热度上升,但其中暗藏诸多风险,为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风险提示如下:
一、任何公司推介、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均需持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任何个人销售保险产品均应在其所属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进行执业登记。
二、持牌机构、保险从业人员超出业务范围,宣传、推介、销售或组织安排购买境外保险机构产品,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三、境外保单不受境内法律保护,投保境外保险产品存在汇率或外汇政策变化、保单收益不确定、理赔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等诸多风险,消费者应高度警惕,谨慎对待。
四、如确有购买需求,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保险,切勿参与“地下保单”等违规交易,谨慎对待以“高收益”为卖点的投资型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