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今日动向

贴胶条遮挡号牌 过渡期满后照常上路

交管部门对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

2025年05月21日

  ■车牌上贴了一个胶条。

  ■违规骑白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被查。

  □文/图 本报记者 南开宇

  

  装载货物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专门贴胶条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过渡期满后白牌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5月2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劝导与查处。

  5月20日9时许,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和平路交口,长安交警大队四中队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一名骑白牌电动自行车的女士被交警拦停。“您好,根据规定,5月1日以后,白牌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请尽快到辖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服务网点,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注销、过户、补领车牌等业务,您的白色临时号牌电动车可以置换,不能再上路骑行了。”民警提醒道,5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处罚,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处二百元罚款;第三次发现将依法收缴车辆。经查,这位女士是第一次被查处,交警在讲解清楚法规后,对其给予警告处罚。“我之前还真不清楚,今天下午就去办理业务。”拿到处罚决定书的杜女士说。

  不久,一辆满载纱窗的电动车出现在路口。从后方看,只能看到一块移动的纱窗在行进,根本看不到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交警示意该电动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您这辆电动车有牌照吗?”面对交警的询问,电动车驾驶人表示有,而且是“绿牌”。“您说有,可您下来看看,从后方看,能看到车牌吗,连电动车都看不到啊!”面对交警的问话,中年驾驶人将后方挂载的纱窗卸下,这才露出里面的绿色电动自行车牌照。

  其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民警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对其处以20元罚款。“我现在就把东西卸下来,下次一定不装这么多东西。”中年驾驶人诚恳地说。

  就在民警讲解政策,处理这起违法行为时,一名年轻男子骑一辆绿牌电动自行车出现在路口。民警立即发现了其电动车号牌上,有一条胶条横贯整个牌号。“停一下,你这是故意遮挡号牌,正常的绿牌电动车,你遮挡号牌做什么呢?”面对交警的询问,年轻男子直言自己错了,诚恳接受民警教育。民警在清理掉号牌上的胶条后,同样对其处以20元罚款。

  民警表示,此次行动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遮挡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行动中,发现仍有少数白牌电动自行车在违法上路。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请到辖区各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服务网点,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注销、过户、补领车牌等业务及白色临时号牌相关业务。

2025-05-21 交管部门对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205603.html 1 贴胶条遮挡号牌 过渡期满后照常上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