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如果您出行乘坐出租车,司机竟然被查出酒后驾驶,您会不会吓出一头冷汗?近日,市民李先生就有了这样的遭遇:他乘坐出租车要从井陉矿区返回石家庄市区,在西柏坡高速霍寨收费站口,出租车驾驶人竟然因酒后驾驶被当场查获。
4月17日21时9分许,河北高速交警一支队西柏坡大队执勤民警在西柏坡高速霍寨收费站口执行酒醉驾夜查行动。西柏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靳怀富与民警张金锁在对一辆“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色慌张,从车窗飘出的一阵阵酒气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初筛和复检,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2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4月17日上午,违法驾驶人王某到井陉矿区某村走亲戚。午饭时兴致一来,他就与亲朋好友喝了半斤多高度白酒。当日20时许,王某接到一位熟人的电话要租车,两人约定好了车费为160元,路线是井陉矿区到石家庄市区。王某觉得自己已经休息了很久,中午喝的酒应该没事儿了,于是就开车上了路,直至在西柏坡高速霍寨收费站被查。
“不少驾驶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间隔7-8个小时,自己喝的酒就能消化掉,总觉得自己开车上路没事儿,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办案民警侯志广说,人的体质是有差异的,一般情况下,人体每小时仅能代谢10-15mg酒精,如果饮用大量白酒,隔餐、隔夜是代谢不完的,要是开车上路还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西柏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