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惺)新春佳节将至,为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1月10日,石家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南佐大集,以“促进消费迎新春、保障群众吉祥年”为主题,开展消费教育普法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当日,集市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石家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早早在集市的显眼位置设立了宣传服务站点,摆放宣传资料,拉起醒目的条幅……消费维权知识、常见消费陷阱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等丰富多样的宣传资料,吸引了众多赶集群众的目光,工作人员边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边解答群众的消费疑惑。
“买东西遇到质量问题该咋办?”“商家虚假宣传怎么索赔?”……面对群众的一个个疑问,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消费问题耐心详细讲解。一位前来赶集的李大爷听完讲解后,高兴地说:“以前买东西遇到问题,都不知道该找谁,现在明白了,这消保委就是咱消费者的贴心人啊。”
新春期间,集市上的消费品种类繁多,消费量大。市消保委特别针对集市上常见的食品、年货、日用品等消费领域进行重点宣传,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同时,还向集市的摊主和商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诚信经营,不得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春佳节是消费的高峰期,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服务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促使商家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让广大群众欢欢喜喜过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