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创富·财智

买了家庭财产险 为何古董字画受损不赔

2025年01月09日

  □本报记者 刘文静

  

  案例简介:李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李先生家中不幸发生火灾,造成室内装潢、家具、家用电器及多件古董、字画受损。事后,李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本次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审核后告诉他,室内装潢、家具、家用电器等损失可以赔付,但是价值最高的古董、字画不能赔付。李先生对此决定不满意,提出异议,后经保险公司人员详细解释并展示保险合同,李先生接受了这一事实。

  案例评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消费者享有依法求偿权,具体赔偿情况须依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本案中李先生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中,有保险条款明确列明“以下各项财产不可作为本合同的保险财产:邮票、古玩、古书、字画等艺术品、收藏品……”李先生主张的赔偿非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财产,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无法赔偿。

  投保提示: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并非房屋内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一般情况下,艺术品、收藏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动植物以及其他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等均无法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能否赔偿应以保险条款为准。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前须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信息,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让保险消费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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