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看天下·热评

保护患者隐私 亟待综合发力

2025年01月07日

  □杨玉龙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乒乓球运动员王楚钦到长沙某医院看病时,被院方人员曝光隐私。随后,涉事医院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医院已经对此事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对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针对网传信息是否对涉事医护扣除奖金,该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答复。(1月5日《法治日报》)

  简单理解,所谓患者的隐私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从情理角度讲,刚办住院手续,卖药短信就接踵而至;孩子病还没看完,家长手机已经被售卖健康保险的电话轮番轰炸;药品推销人员直接说出患者的各项身体数据……任谁都不愿意如此“裸奔”。

  患者隐私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确保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安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医疗机构在患者隐私保护方面应该担当起责任。一方面应完善隐私保护规章制度,在各个环节对患者隐私信息、保密责任进行操作规范,对违反者予以严厉惩处;另一方面,在设施设置方面要做好防范,如,医院病房布局、检查室的设计等都应考虑隐私性。同时,也应加强医护人员教育管理,增强医护人员对患者隐私保护的能力和责任意识。

  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法律惩治力度。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规定,医生泄露患者隐私可被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根据刑法规定,医院或者医护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且应当从重处罚。于此,对违法行为就应加大打击力度。

  患者应增强法律维权意识。医生泄露患者病历、就诊照片以及患者术中麻醉照片,涉嫌侵犯患者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及个人信息权。于患者,应增强权益保护意识。面对权益被侵害,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可与医院的医务处、投诉办公室等部门联系维权;也可向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反映;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甚至向公安机关报案。

  总而言之,患者隐私不容侵犯。国家卫健委制定并发布的《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各项安全。医疗机构理当高度重视保障患者诊疗信息安全,不让医院成为患者隐私泄露的集散地。

2025-01-07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191192.html 1 保护患者隐私 亟待综合发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