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娟于2014年2月21日购买了鑫界万悦府2-2-604房屋,协议书号为:976900020房款已交齐,由于本人不慎将相关收据或《定向建构协议书》丢失,明细如下:1、购房协议:票据编号976900020,交款日期2014.2.21,金额1553745元。2、房款定金:收据票号2444893,交款日期2014.2.21,金额20000元。3、房款:票据编号3513429,交款日期2016.6.7,金额330000元。4、房款:票据编号7435754,交款日期2017.2.27,金额443745元。5、房款:票据编号2145359,交款日期2014.3.9,金额760000元。
现声明以上票据原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本人负责,与河北鑫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