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今日重点

河北省“困难家庭 肺癌救助项目”启动

2024年12月12日

  本报讯(记者 李惺)12月9日,河北省“爱心托举健康——困难家庭肺癌救助项目”在河北省胸科医院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助力健康河北建设,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省红十字会专项救助基金,为我省困难家庭肺癌患者提供精准人道救助,帮助患者渡过难关、重获生活希望。

  据介绍,此次项目的启动,是我省推进防癌抗癌工作的一次有益实践。项目启动后,省胸科医院将积极为全省肺癌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发挥项目最大社会效益,努力把项目打造成我省乃至全国人道救助领域的一张名片。同时,将以项目启动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基层肺癌规范化精准化诊疗服务能力,为增进全省人民健康作出积极贡献。医务人员将充分发挥手术、放疗、化疗、介入、分子靶向、生物和中医药等治疗特色和优势,完成好此次项目救治任务,解除患者病痛,造福人民群众健康。

  河北省“爱心托举健康——困难家庭肺癌救助项目”是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助力人民群众健康的一项有效举措。项目旨在救助河北省困难家庭肺癌患者,有效减轻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提高生命质量。

  救助对象:在河北省胸科医院住院期间,接受手术、放化疗及消融等治疗的河北省户籍困难家庭的肺癌患者。

  救助方式及额度:住院接受手术的肺癌患者,救助标准为1万元;住院接受化疗的肺癌患者,救助标准为500元/次,按照实际化疗次数累计,救助额度不超过3000元;住院接受放疗的肺癌患者,救助标准为5000元;住院期间接受消融治疗的肺癌患者,救助标准为2000元。治疗项目如有重叠,按单项最高救助标准给予补助。

  困难家庭肺癌患者或其监护人向河北省胸科医院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等开具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家庭,填写《河北省红十字会爱心托举健康——困难家庭肺癌救助项目申请表》。出院结算后,由省胸科医院报省红十字会申请救助评审通过后,由省红十字会拨付救助资金。咨询电话:0311-86911121、18632183157,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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