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搜城

“朋友”称要合伙开店 转了9万元店却没开起来

法院认定这个“朋友”构成诈骗罪

2024年11月08日

  

  本报讯(记者 南开宇)以投资为由,骗取朋友钱财。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

  案件发生于2023年9月,小李收到朋友宋某的消息,邀他一起开一家宠物店。小李觉得这个项目不错,便应允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宋某以交纳保证金、装修店铺等理由,向小李索要了9万元,但开店的事情却迟迟没有动静。一段时间以后,小李发现店还没有开起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上当受骗了,小李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

  裕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并将收到的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现被告人家属已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宋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宋某判处刑罚。

  法官解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写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访中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投资有风险,合伙需谨慎。投资人要管好“钱袋子”,不能只看到“商机”而忽视风险与陷阱。合作前应通过多种渠道查明合作的真实性。当我们面对“熟人”提出生意合作、投资理财等邀请时,要保持理性,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2024-11-08 法院认定这个“朋友”构成诈骗罪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184407.html 1 “朋友”称要合伙开店 转了9万元店却没开起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