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杜慧)采暖期申请空置房需要什么条件?错过了空置房申请期怎么办?……随着今冬供暖季的即将到来,有居民致电本报咨询各类“暖问题”。今日起,燕赵晚报两部“供暖热线”96399、88629231开通,如果您在供暖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本报将请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解答,为大家排忧解难。
市民张先生在新华区有一套房子对外出租,10月初,今年新来的租户给他发来微信,说今冬供暖期想申请空置房,需要张先生提供个人的身份证信息。“按照规定,不是只有无人居住的房子才能申请空置房吗?”张先生心生疑惑,担心后期会出现问题,遂婉拒了租户的要求。
市民李女士刚在裕华区购买了一套房子,考虑到今冬暂不入住,遂向辖区供热企业申请空置房,却被告知已经错过了申请期限。
就大家反映的空置房问题,10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按照2022年10月10日施行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第32条规定:热用户变更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事项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热用户申请整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应当在当年供热开始30日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实现分户控制的热用户,由供热单位关闭入户阀门;未实现分户控制的,在采取有效拆装措施后,供热单位予以办理手续。连续多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热用户不需要逐年申请。供热开始后住宅热用户申请恢复用热,对分户控制的热用户,申请人交纳本采暖期热费后,供热单位应当对其恢复供热。居民住宅不用热的空置房,在办理暂停用热手续后,供热单位不得收取热费。非住宅热用户采暖期暂停用热的,应当交纳不超过热费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热费,具体标准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这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按照条例规定,居民热用户办理暂停用热,其中申请空置房的应满足无人居住且不用热,符合条件的办理成功后不收取热费。
打压试水期 这五点要注意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杜慧)每年采暖期开始前,为了保证冬季暖气系统可以安全稳定运行,供热单位都会提前对管网进行打压试水工作。这两天,一些小区已陆续张贴《暖气试水通知》。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特提醒广大热用户,在打压水水期间,要注意以下5点:
1.打压试水期间,保证家中有人。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是否有管道阻塞问题。
2.不要随意动阀门和暖气管道。如供热系统中阀门因松动、滑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切忌用力关闭阀门。如有漏水现象请及时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入户阀门处过滤器应保持清洁,如需清理,可通知小区物业公司、辖区供热企业的专业人员。
3.去除暖气设施上的遮盖物。一些热用户装修房屋时,对室内暖气片进行了装饰,装修占压覆盖管道、设施,会影响室内对流换热的效果,从而降低供热质量。
4.供热系统中的水不能放出使用。用户私自放水使用,会引起供热管道严重缺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导致局部或全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另外,每年供热工作结束后,供热单位都会对管道、设施实行“水保养”,在供热系统补水时加入化学药剂,其水质完全不符合生活用水标准。
5.还有一小部分用户,家中可能还在装修,一定要确认好供热设施是否正常连接,若尚未连接好,一定要关好入户阀门,避免试水造成家中跑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