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虹 杨三追 通讯员 董良 梅晓)9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自2024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对易发火灾的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公共交通、电气防火、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进行了明确规范,特别是对近年来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要求公共建筑、住宅区电梯应当采取逐步加装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智能阻止系统等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小商店、小饭店、小旅馆等九小场所,普遍存在缺乏正规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加之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有可能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为此,《条例》要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等个体工商户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