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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过户” 风险如影随形

2024年09月19日

  ■市民正在办理有关业务。(警方供图)

  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如今,机动车买卖后不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车主或为节省费用、或以物抵债,在机动车转让并交付后,却始终未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有时,甚至出现了二三次非法交易,致使车辆下落不明,等收到违法告知信息或逾期未检车辆信息时才四处求助。

  9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买卖不“过户”,会给买卖双方带来诸多风险。对原车主而言,若新车主不处理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原车主名下就会一直处于“违法未处理”状态。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新车主未依规办理报废手续,或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导致车辆被强制报废,原车主名下会存在“逾期未报废”车辆,进而影响办理其他车驾管业务。如果一旦车辆发生事故,原车主可能要承担未过户的连带责任,面临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风险。

  与此同时,新车主也会面临风险。无法过户的车辆可能存在问题,购买此类车辆可能遭受财产损失。若原车主有经济纠纷或家庭关系纠纷引发诉讼,法院很可能会查封其名下所有车辆。车辆再次转手交易时,也可能无法履行合同。

  该工作人员介绍,在石家庄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需携带新车主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凭证(二手车交易票)、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前往车管一分所,长安、新华汽车园车管站,各县(市)车管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口车除外)办理。有关业务流程包括:查验车辆、业务受理、机动车选号、缴费、制牌、制证,直至业务办结。

  该工作人员温馨提醒:机动车所有权发生改变后,原车主有责任和义务督促新车主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若存在车辆“过户”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况,建议原车主尽快找到新车主,督促其办理“过户”。同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申请转移登记时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大家在石家庄进行机动车买卖时,一定要按规定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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