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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0元房租押金 闹上法庭

裕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

2024年05月09日

  □本报首席记者 南开宇

  

  “租户退租了,房东要扣押金,双方为200元起了争执。”到底该选择“争赢这口气”还是“化干戈为玉帛”?小案不小办。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双方就因200元钱闹上法庭,但最终事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还以为200块钱不给立案呢,我也只是试试看,想着走一步是一步,官司输赢倒是无所谓……”近日,裕华法院裕强法官工作站调解员秦伟伟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束后,当事人杨某突如其来的这句话,令在场众人哭笑不得。

  2022年3月15日,杨某承租了王某的房屋,双方约定了租金、押金、卫生等事项,合同签订后杨某依约支付1900元租金及1900元押金,王某将房屋交付杨某使用。租赁合同到期后,杨某提出退房,并依约将房屋打扫干净交付王某,王某验房时称家具有灰尘,需扣押金100元,随后又称拖欠水费也要扣100元。杨某多次与王某交涉,要求王某出具拖欠水费票据,王某不予理睬,杨某向法院起诉。近日,裕华法院工作人员在安抚杨某情绪的同时,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裕强法官工作站调解员秦伟伟接到委派后,大为感叹:“真有意思,头一次看到有人真为200元起诉的。这是我做调解工作以来遇到的标的最小的案子。”话虽这么说,但秦伟伟仍认真对待此案。

  该案件标的小、案情也不复杂,调解员秦伟伟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沟通。

  王某表示,当时合同已约定交房时房屋需整洁,现在杨某不仅没有将房间卫生收拾干净,还拖欠水费,我当然要扣除他的押金。杨某表示,房屋已经打扫过,也不存在拖欠水费的事情。“凭什么扣我押金,我就是要争一口气,这不是钱的事”。

  两个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互不相让,电话沟通不畅。调解员秦伟伟遂约双方到法官工作站进行面对面调解。

  然而,到了约定的日期,杨某到了,但王某却没来,与其电话联系,王某表示就一二百块钱,杨某就是吓唬吓唬我,不会较真的。在随后的联系中,王某便不再接电话,也不来法官工作站配合进行调解。

  鉴于王某不配合调解,在摸清王某的心理之后,秦伟伟邀请王某所在村的村支书共同参与调解,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到达王某家,秦伟伟表明来意,王某一脸不可置信地表示:“这么点钱,值得这样大费周章,还把法院的人叫来吗?”通过与王某询问得知:原来,王某记得当时只是说在押金中扣200元,却没有说明这200元包含了100元的房屋费和100元的水费,由于双方存在理解偏差,又缺乏沟通才产生了此次纠纷。对于双方争执的水费问题,秦伟伟通过实际调查得知确实如杨某所说的为预缴制,不存在拖欠水费问题,所以也不用扣水费。现在只剩下100元的房屋费需要解决。村支书劝解王某说,虽然钱不多,但做人做事要讲信用,如果不讲信用,在村里名声也不好。秦伟伟则从法理、情理等方面与双方沟通,希望双方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回归理性,以便解决目前的矛盾点,并提出解决方案。

  就这样,一边聊家常,一边释法析理,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房东王某扣除杨某押金100元,剩余押金全部退回。双方随即进行交接,杨某拿回了剩余的押金。因200元押金引起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场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被圆满化解,得益于调解员调解方式的灵活应用。法院工作人员面对当事人,用心去理解,用情去感化,用法去规范,以调解的速度、温度、精度提升当事人的满意度,帮助当事人尽快化解心结,回归生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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