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搜城

骑乘电动自行车 别忘戴好安全头盔

2024年02月28日

  

  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着急出门办事,忘了戴安全头盔,以后我一定多注意。”2月26日,在石家庄市中山东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附近,市民李女士说。连日来,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市民守法出行意识,石家庄公安交警持续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2月26日11时许,在石清西路与济北路交叉口附近,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因没有戴安全头盔被环城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截停。“不好意思,我着急给家人送东西,出门时忘了戴安全头盔,下次一定注意佩戴。”这名男子说。执勤交警随即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11时30分许,在裕华路复兴大街入口的快车道上,一名女子正推着自行车逆行。见状,执勤交警郭彦强立即上前劝离该女子:“您在快车道上逆行,多危险啊!来,跟我到旁边的安全地带。”随后,执勤交警对该女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17时许,在新华西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行200米处,一名骑着电动摩托车的女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杜硕伟截停。执勤交警走上前发现,安全头盔就放在该女子的电动摩托车踏板上。“骑乘电动车时,应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你的安全。”随着执勤交警的教育,该女子赶忙戴上了安全头盔。

  2月27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他们近期会通过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对非机动车、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引导大家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工作中,石家庄公安交警坚持采取“劝管宣罚”相结合的方式,以宣传教育和查纠引导为主,通过面对面宣传教育,促使市民摒弃不文明交通习惯,确保出行安全。

  石家庄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离不开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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