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搜城

上千元的品牌鞋 两三百元就买到?

法官提醒:这种“好事”千万别信

2023年11月13日

  □本报首席记者 南开宇

  

  平时在品牌店里卖到上千元一双的品牌鞋,在被告人刘某的这家店里,却只要两三百元的亲民价格就可以买到,而且外观上几乎跟正品一模一样,你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吗?

  2020年12月,被告人刘某通过微信联系供货商购买假冒“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的鞋,并通过微信销售,由于价格便宜且跟正品在外观上没有明显差别,刘某的生意逐渐好了起来,尝到甜头的他购进的货物也越来越多。

  2021年,刘某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抓获,现场查扣假冒品牌鞋360双。经审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间,被告人刘某微信交易记录显示销售金额近8万元。通过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从被告人刘某处查获的“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鞋子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石家庄市公安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扣押的假冒鞋,市场价被认定为近5万元。

  裕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愿意接受处罚,主动缴纳罚金,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8500元;公安机关查封在案的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采访中,法官表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对制假、售假行为国家是严厉打击的。在此法官提醒商家,须诚信经营,切勿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同时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授权证书,并索要售后凭证,一旦发现商家售假,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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