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南开宇)近两天,石家庄市公安局中山西警务站巡逻执法时发现两起驾驶人知法犯法事例,石家庄一客运出租司机酒后仍然驾驶营运车辆时被民警查扣,来自山西的一重型自卸货车司机超载达191%,同样被民警查扣。面对处罚时,两名驾驶人追悔莫及。
9月5日清晨5时许,在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二环路与和平路附近,中山西警务站民警在此设卡查处重点违法。此时,一辆新能源汽车进入民警视线,然而该汽车看到前方有民警执勤,明显减速后出现行驶异常情况。见状,民警选择拦停该车,并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现场测试结果显示:52mg/100mL,这表示,该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随后检查车辆行驶证时发现,该车的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这表示该车是营运车辆。酒后驾车就已违法,驾驶人王先生驾驶营运车上路,更是给出行的他人带来巨大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驾驶人将面临驾驶证吊销的处罚。看到如此后果,驾驶人后悔万分。
9月6日清晨6时许,中山西警务站民警在西三环巡逻时,一辆山西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被民警锁定。该重型自卸货车满载的货物超出货箱明显,货车行驶缓慢,轮胎几乎被压扁。警务人员判断该货车涉嫌超载,随后将车辆拦停,带至铜冶联合治超站称重。
经查,该车辆限重31吨,而货车此时总重90.5吨,车辆超限59.5吨,超限幅度达191%。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对驾驶人超载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教育。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养成遵守法律、文明出行、保护公共设施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