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9月3日,话题“为什么无座和二等座是同价”登顶热榜,引发关注。12306客服回应称,目前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由铁路运输企业自行定价。按照价格法、铁路法等法规规定,同时会根据市场情况,实行多档次浮动票价体系。随后,12306客服又回应称,无座站票可以坐在空闲座位上,但若是该座位的乘客上车,须给该座位乘客让座。(9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
高铁的无座与二等座票价一致,可享受到的乘坐待遇却不同,前者要站着,后者却坐着,明显有些不公。火车无座票价的争议由来已久,多年前,曾有律师认为无座票与坐票同价不合理,向法院起诉铁路部门,结果以失败告终,其后有多地消费者发起类似诉讼,均未能获得法院支持。而在“全国两会”上,也有代表委员递交过相关提案,建议“无座票实行半票制”,一样没有达到目标。
由于火车本身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定价,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社会价值,实施折中的定价模式。火车无座票属于额外增加的票源,一般用于短途出行,或者节假日、春节、开学等交通运输高峰期,因乘客数量过多,有座票无法满足乘客需求,于是采取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售卖部分无座票的方式,增加一定的运输量,尽可能让更多乘客能够顺利出行。所以,仅凭是否有座可坐,就执行差异化价格,理由并不充分,也较难实现。
而且,无座和二等座(硬座)的基准票价一样,是因为两者运营成本一样,都是根据我国火车票的定价规则通过距离、出行时间等因素来计算的结果。其实,不仅仅是火车,诸如公共汽车、地铁等场合,均有类似情况,消费者支付了同等费用,却未能享受到完全平等的商品和服务。可见,此乃部分行业的经营特性,并非铁路企业在歧视消费者,实则是为了满足更多的消费需求,采取的变通方式,公平暂时要让位于效率。
更何况,无座票并非完全没有座位可坐,在座位空闲的情况下,无座票乘客可以暂时乘坐。为了减少座位归属的冲突,以及更好地提示乘客,目前已有部分高铁列车在车厢上方座位号旁边加入了三色指示灯:绿灯亮表示此座席未售,无座乘客可以使用;红灯亮表示此座席已售,无座乘客不可使用;黄灯亮表示该座席在当前站至下一区间未售,但是此座席的中间区段已售,无座乘客可在本区间使用。
另外,从纾缓乘客情绪、缓和矛盾的角度看,铁路运输企业还需要采取增加运力,改善购票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车厢拥挤度等手段。比如,在节假日、春节等高峰期,铁路可以增开列车、增加车次,将卧铺车厢改为座位等,尽可能增加运力,让更多人有车可乘,有座可坐。未来,随着地区经济差距缩小,民众收入不断增长,消费力也将大幅提高,出行方式多元化,对火车乘坐的舒适性要求愈高,无座票也将逐步减少,回归至“一座一票”的合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