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今日动向

石市严查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违规行为

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因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09月05日

  ■民警在涉嫌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网点了解情况。(警方供图)

  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 通讯员 熊新渠)“超速、超重、超过额定电压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民警在裕华区一家电动自行车城,对销售网点工作人员现场普法。连日来,按照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该局车辆管理所联合相关交警大队针对超速、超重、加装电池提高电压及功率等违规电动自行车销售问题,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因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8月29日,车辆管理所及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在裕华区一家电动自行车城出口处,看到一辆刚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该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标注:整车重量为55kg,最高车速25km/h,额定电压48V。从产品合格证上看,该电动自行车符合国标绿牌标准。民警在现场实测该电动自行车,车速为37km/h,整车重量为96.95kg。该电动自行车车主介绍,销售网点工作人员加装的电池额定电压为72V,在上牌后,该车的车速、重量、额定电压三个数据均超过合格证书上的额定标准。

  民警经过核查比对后发现,这辆违规电动自行车为该车城某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销售。在询问中,该销售网点工作人员承认,他们对已销售的这辆电动自行车违规解除了限速,还多加装了电池,也未按规定悬挂带牌销售标志牌及拍照。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民警决定取消该带牌销售网点代办上牌业务资格,对违规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责令该销售网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恢复原状。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为了更好地规范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上牌及在源头上查处经销商销售不合规电动自行车现状,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全市六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经开区)交警大队对辖区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他们针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不按要求设置地铺(固定上牌区域),随意场地拍照,不按规定悬挂带牌销售标志牌,登记上牌不按要求拍照上传发票、合格证、人车合影照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要求(没有脚踏装置、链条装置)等情形,按违反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申请备案时的相关要求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加装等违规销售问题的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设有专门的投诉举报监督热线。石家庄公安交管热线:85858000;交管语音服务热线:0311-12123;交通设施服务热线:19031012999;局长热线:18103118100(只接收短信、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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