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近期,有市民发现,在清远市区北江边竖起了一根根贴着“溺水救援,请勿占用”的竹竿。“它们兼顾警示和救援双重作用。”据投放单位清城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平日里不起眼的小竹竿却能在发生溺水事故时起到至关紧要的作用,目前该区已在沙滩、河堤、水库等涉水沿岸投放462根救生竹竿。(7月18日《清远日报》)
尽管今年的暑假才开始十多天的时间,但是全国范围内已经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有些更是造成多人死亡,令人痛惜、教训深刻。在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暑期安全教育的同时,我们同样要重视包括孩子在内的人溺水以后的自救和救助工作。换言之,为了避免溺水悲剧的发生,我们既要重视事前的预防,尽力引导和劝阻未成年人远离各类危险水域,同时也要重视事后的补救,也就是在溺水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减少溺亡悲剧的发生。
为此,很多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实实在在的行动,包括排查危险溺水点,对公众发出警示,也包括在危险水域设置带有监控和报警功能的摄像头,一旦发现有未成年人靠近,就自动报警等等。这些措施,都是值得肯定的,都是织牢预防未成年人暑期溺水防护网的一部分。
而清远市有关方面采取的措施,看似很简单,但是贵在成本低,实用性强,所以同样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很多已经发生的溺水悲剧,往往是溺水的人在水中拼命挣扎,但是岸上的人却苦于没有救援的设备和工具,无计可施,如果岸上的人同样不会游泳却又贸然下水施救,又往往会让自己也陷入危险当中,乃至由一个人溺水,却最终造成多人溺亡。
清远市有关方面在容易发生溺水危险的河堤、水库等涉水沿岸投放的数百根救生竹竿,由公安部门贴有醒目的“溺水救援、请勿占用”的标识,然后竖立在岸边。这样一旦有人溺水,岸上的人可以拔起竹竿递给溺水的人,让对方抓住竹竿,由岸上的人把溺水者拉上来;或者,当救援者下水救人时,岸上的人也可以用竹竿拉住救援者,协助救援者上岸;或者,发现有人溺水,岸上的人可以把竹竿抛向水里,溺水者可以在水里抓住竹竿,避免沉水,从而为救援赢得更多的时间。
我们常用“救命稻草”来形容一个人面对危险困境所采取的无效的自救措施,但是对于溺水者而言,“救命竹竿”却不是救命稻草,而是可以实实在在发挥作用,救溺水者一命的。有人可能会问,既然竹竿可以作为救生设备在危急时刻救人一命,那么我们常见的救生圈不是更有效,为什么不在危险水域配备救生圈呢?其实很多水域岸边,本来确实是配有救生圈的,但是救生圈的丢失率很高,很多时候都被人拿回家当做了私人游泳圈,或者是挪作他用,而竹竿寻常可见,基本不会丢失,同时即便有些丢失了,也可以就地取材,及时补充,所以配置的成本更低。总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是个系统工程,凡是能够发挥作用的措施,我们都可以尝试,也应该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