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近日,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安局微水派出所查处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高某酗酒后不仅不结账,还嫌饭店的服务员报警,竟殴打服务员。
6月24日晚,违法行为人高某(男,55岁,井陉县人)和朋友在井陉县城某饭店吃饭喝酒。其间,高某因饮酒过量有了明显的醉意。当晚10时许,高某的朋友相继离开,他本人到自己停在饭店门口的车上打开双闪灯后,开始了酣睡。
此时,饭店服务员担心高某酒后发生意外,于是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帮忙联系到了高某的朋友,要求朋友将高某接回家休息。
6月25日凌晨1时许,高某的朋友来接高某时,高某因对饭店服务员报警不满而勃然大怒,他不仅不给饭店结算餐费,还对服务员进行殴打。
再次接到服务员报警后,微水派出所民警将高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将其约束至酒醒。民警依法对高某讯问,高某对酒后殴打服务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