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城事·巷报

继承房屋 办理产权起争执怎么办

2023年06月29日

  

  □本报记者 方小北

  

  市民祁某咨询:父亲一年前去世,父亲和母亲名下共有一套商品房,尚未办理产权。我们兄妹共三人,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产权证书的时候,小区其他业主均已办理,但老大不希望老二、老三有继承份额,拖延一年仍然拒绝办理,老二、老三应该怎么办?

  法律帮办孙莉律师认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亲没有留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祁某的描述,父亲和母亲名下共有一套商品房,父亲去世后,该商品房的一半为父亲的遗产,由母亲、三兄妹以及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均等继承,也就是说,老二、老三均有权利取得相应的份额。

  本案中,母亲和兄妹三人如果就遗产的分配方案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位继承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法及份额,产权证书未办理不影响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

  法律帮办孙莉律师提醒: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各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各继承人可以共同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持公证书就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老二、老三或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各继承人的具体份额。判决作出后,继承人可以申请法院通过执行程序将被继承的房产登记至法院判决的继承人名下。

  法律帮办孙莉律师咨询电话:1358233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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