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根据土地收储总体安排,将以下范围内土地列入收储计划,具体位置:地块一、裕翔街以东、昌达路以南、南茵西街以西、环城水系以北,面积约 28.9 公顷。地块二、休闲路以南、美景街以东、胜景街以西、仓宁北路以北,面积约1.7855公顷。现需迁移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以上地块涉及裕华区方村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在红线范围内的坟主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所属居委会登记,并办理迁坟手续,逾期将视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裕华区方村镇人民政府
裕华区土地城建开发中心
裕华区方村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