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撞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处理时,却被告知无法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回顾:日前,王先生倒车时不慎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大众汽车,双方车辆受损。王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落实事故经过及核对报案车辆信息后答复,此案互不构成第三者责任,属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免除部分。
案例分析:为何此案属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免除部分?因该案涉及的两部车均为被保险人王先生名下投保的车辆。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第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为责任免除项;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免除第二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为责任免除项。因此,此案件情况属于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免除范围。
同时,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同一被保险人的不同车辆相撞发生事故时,由于被保险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侵权主体,构成责任基础的侵权法律关系不存在,就不能作为本车的机动车责任保险的受害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温馨提示:机动车车主在投保时,要详细阅读保险的合同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就此案而言,同一被保险人的两车互撞,虽然互不构成第三者责任,不适用交强险或商业三者险赔偿,但是可以用本车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来赔偿本车的损失。
(大地保险河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