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4日
第A06版:今日动向

29处建筑物列为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

具有保护价值 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

2022年12月04日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每一处历史建筑都彰显着一座城市的独特风貌,牵系着人们的城市乡愁,既是传承历史文化的载体,更是展示城市形象的名片。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石市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延续历史文脉,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城市特色,石市将井陉矿区冯家沟古戏楼等29处建(构)筑物列为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这是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的。

  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对井陉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了历时5个月的摸底普查,初步确定60余处建(构)筑物符合历史建筑要求,经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将井陉矿区冯家沟古戏楼、藁城区四明楼、鹿泉区中央外事学校旧址、栾城区知青楼等29处建(构)筑物列为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

  截至目前,石市已有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历史建筑220处,居全省前列。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石市还将对公布的第二批历史建筑开展挂牌保护、测绘建档、信息上报、划定保护范围等工作,同时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切实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在石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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