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
第A08版:金融界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专项行动宣传(三十八)

警惕以农业投资为名的非法集资

2022年11月17日

  

  近期,一些以农业投资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例曝光。不法分子打着农业投资的旗号,以发展现代农业,进行特种农产品开发等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人资金。

  石家庄市处非办提醒,农业项目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往往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许诺固定比例回报,尤其是以月计息的,投资者要谨慎,必要时可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切勿盲目相信所谓的生态农业和高科技种植、养殖项目,以免误入所谓的“高收益”陷阱。

  案例1 “菜篮子”工程众筹资金是骗局

  丁某瞄准老年人的“钱袋子”,招募陆某、金某等人,通过虚构公司项目是政府“菜篮子”工程,承诺按期返利,给予投资者高额利息,短短数月骗取1100余名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款4413万余元。

  “当时听人说这个项目是政府扶持的‘菜篮子’工程,收益很高,我就投资了,哪想到最后连本金都被骗了。”70多岁的赵大爷报案时说道。2017年3月,江苏无锡的赵大爷从朋友处得知丹阳的一家公司有个收益很高的投资项目,且该公司在无锡设置了办事处。由于退休在家空闲时间较多,他便与朋友一同去了解情况。“当时工作人员陆某接待了我们,她说公司主营农业项目,是政府‘菜篮子’工程,有大棚种植基地,种的是太空蔬菜,公司发展需要资金,正在众筹。”赵大爷说。陆某介绍,该项目的投资模式为6000元一单,每单每周返利173元,共计返利52周,扣除税费后到手8000元。

  在陆某的带领下,赵大爷来到了位于丹阳某镇的大棚基地。看着规模较大的基地,听着工作人员的宣传,深信“眼见为实”的他立即花6万元投资了10单。

  接下来的几周,由于公司承诺的返利均能按时到账,赵大爷对该投资项目愈加信任,决定加大投资力度。在与妻子、儿子、儿媳讨论后,他成功说服并促使三人投资了50单,共计花费30万元。

  因赵大爷一家共投资了60单,按照返利规则,全家在接下来的52周内每周返利可达上万元。但几周后,他们发现收不到返利了。意识到被骗后,赵大爷立即报了警。

  警方经侦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丁某以投资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养老产业园等为由,向投资者承诺按期返利,有高额回报;通过陆某、金某宣传介绍,拉人投资,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丁某交代说,这种融资模式就是用后面人的钱返给前面的人,后面没有进来肯定就不行了。由于后续资金不足,随着前期投资不断到期,2017年8月,他推出的投资项目无以为继,最终崩盘。2019年10月,顶不住众人催债,他丢下这一烂摊子逃跑了。

  2020年9月,丁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并于次月被丹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陆某及金某也相继投案自首。2020年12月下旬,公安机关以该公司和丁某涉嫌集资诈骗罪,陆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该案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2年7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陆某、金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十个月,各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2 合作社“新项目”成坑农幌子

  这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很火热。农民都知道加入合作社比单独生产好;面对市场抱团取暖,还能互助互利。但是,也有些不法分子以合作社“新项目”为名进行非法资集,圈钱后经营不善“跑路”,农民的钱“打了水漂”。

  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租用土地,作为仙人掌种植基地。对外宣称种植仙人掌可以得到高收益,参与集资可以得到高回报。在集资过程中,王某某经常带领群众到仙人掌种植基地参观,夸大种植基地面积;宣传种植仙人掌高产利丰,引诱客户购买公司的仙人掌;并承诺投资者在第一年、第二年分别可获得投资金额30%和50%的高额利息。

  结果不到两年,该公司就不再对生产基地进行管理,对于基地生产出来的仙人掌也不再回收。在拖欠的集资款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依然欺骗客户,继续非法集资。截至案发前,非法集资6500多万元,涉及2600余名参与者,案发时未归还集资户本金2700余万元。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无期徒刑。

  江苏某农业科技投资公司,以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公开宣传“柱状苹果树”项目。公司对外宣称,该项目是一项高回报、抗风险的新型农业科技项目;投资中心已租赁300余亩土地作为柱状苹果苗圃基地;投资者若参与投资,每月可获得2%至5%的高额收益。不到一年共有235名社会公众参与投资,共吸收资金1081万元,其中一部分用于向投资者发利息、偿还债务等,其余大部分被张某个人使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提醒 识别这些“新型农业”的幌子

  农业项目骗局已经不仅仅是灵芝栽培、冬虫夏草、药材种植、芦荟种植、大蒜素加工回收等普通幌子了,还出现了不少新型的农业骗局。主要有四类,要注意识别:

  1.假借乡村振兴政策,借口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合作社发展等向农民筹钱。

  2.“空壳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却虚构“盈利”吸引农民认领股份、入股分红。

  3.假借商品销售、回购、转让等方式,引诱农民参与,实际上只是为了圈钱。

  4.利用“互联网+农业”概念,通过电商、手机App等形式集资,然后“跑路”。

  相关人士表示,农业领域的非法集资通常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能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等形式的高额回报。其中,有的以提供种苗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以代管、代养、代销的方式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后给予现金回报。对于投资者来说,一定要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必要时可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对所谓“高回报、保本金、低门槛”等诱惑,对打着各种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要保持头脑清醒和理性判断。

  (以上内容由石家庄市处非办提供)

2022-11-17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专项行动宣传(三十八) 2 2 燕赵晚报 content_106157.html 1 警惕以农业投资为名的非法集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