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南开宇 通讯员 李忠勇 吕晓彬)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战果显著。
10月28日6时15分,20多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准时出发,按预定路线和案件,分赴微水镇、上安镇、天长镇、秀林镇、南障城镇和井陉矿区等地开展执行行动。
被执行人霍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霍某因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3.5万元到期未还,引起诉讼。2021年4月30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在当年年底一次性还清借款的协议。但逾期仍未偿还,王某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扣划了霍某银行存款2.5万元,剩余1万元,霍某承诺9月底前还清,结果再次失信。井陉县人民法院将此案列入此次集中攻坚执行案件。10月28日将其拘传到法院后,霍某认识到达成和解而不履行的后果,筹款全部还清了欠款,使此案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张某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申请执行人于某借款21.5万元,于某多次索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约定张某于2020年3月31日前还清于某本金及利息。由于张某未履行调解协议,随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干警调解,因张某资金困难,双方自愿达成每月给付1000元的和解协议,但仅给付1900元后,又停止给付。10月28日,干警将其拘传到法院后,经宣传教育,张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当场给付于某1000元,并承诺每月给付1000元,直至还清欠款。如再失信,自愿接受法律制裁。该案执行既宣传了法律,又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行动共拘传5名被执行人。经过耐心做工作和法律教育,3人偿清了欠款,2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共执行案款4.5万元。